近日,义乌市人社局发布一系列惠及企业的人才引进、就业创业、社保扶持、劳动保障等方面政策(可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全文浏览),其中包括人才购房补助、人才租房补助等信息,内容如下:
人才购房补助
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省部级以上人才给予最高优惠额度140万元的人才住房保障资金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已取得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职称型人才分别给予最高优惠额度3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人才住房保障资金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已取得浙江省核发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型人才分别给予最高优惠额度20万元、50万元的人才住房保障资金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毕业生及硕士、博士等学历学位型人才分别给予最高优惠额度20万元、30万元、40万元、80万元的人才住房保障资金补助。
除省部级以上人才之外,其他人才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2.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已在义乌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2年以上;3.承诺享受政策后继续在义工作5年及以上。
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5年内引进的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职称人才,不限户籍,可缩短前置服务本市用人单位年限要求,但相应增加服务年限,承诺服务年限=7年-已服务本市用人单位年限。
政策依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义政办发〔2018〕148号)
人才租房补助
政策内容:对至补助申领毕业时间不超过三年,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未租住公租房(含镇街、街道、产业平台提供的优惠住房),毕业后在我市工作、创业并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或医疗)保险1年以上,且社保关系仍在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12000元、9600元、4800元、3600元的一次性补助。
政策依据:《义乌市人才租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7〕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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