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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引才留才环境,日前,义乌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商贸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申报的通知》,全文如下: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企业实用人才购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引才留才环境,日前,义乌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商贸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申报的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义政发〔2018〕105号)(可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获取),现就我市2020年度商贸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从2021年3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以申请人员通过系统提交申报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流程
①有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名额的企业将名额分配给本企业指定人员,②分配到名额的企业人员手机登录义乌i人才申报(登录途径:浙里办APP-义乌i人才-人才购房),按照系统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义乌市企业实用人才住房保障申请承诺书》需按附件2格式填报并上传至申报系统),③由所在镇(街道)初审。④部门联审。⑤公示。
三、注意事项
1.2020年度人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2.2020年度审核通过的人才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前未向政府申购人才保障房的,其住房保障资格自然取消。之后要享受人才住房保障的,需在下一年度重新申报。
3.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义政办发〔2017〕112号)文件规定,人才购房补助申领纳入个人信用管理,申请人在申报人才购房补助时如违背承诺存在虚假或隐瞒,将会在个人征信记录上留有不良行为记录。
联系电话:89926986。
附件:2020年商贸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指标分配方案
政策解读
《义乌市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义政发〔2018〕105号)精简版(完整版点击底部阅读原文获取)
适用对象分工业企业和商贸服务业企业两部分。
商贸服务企业年入库国地税总额
150-300万元(含)之间 1个指标;
300-500万元(含)之间 2个指标;
500-1000万元(含)之间 4个指标;
1000万元-2000万元(含)之间 6个指标;
2000万元以上 8个指标。
商贸企业实用人才是指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或管理骨干等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实用人才。
适用条件包括承诺享受政策后继续在义工作5年及以上、服务于本市用人单位且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年以上、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未有享受政策性住房等。
每个购房指标予以30万元购房优惠,每个实用人才只能享受一个住房保障指标。购房优惠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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