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签认购协议时 一定要知道这四金!

发布时间:2018/9/26 9:34:24 来源:坐标

文章摘要:有很多第一次购房的朋友在去挑房选房的时候,总是会听到销售人员说定金、定金等等,其实在买房时,通常都有“四金”,定金、订金、诚意金、意向金,那么这些究竟有何区别呢

有很多第一次购房的朋友在去挑房选房的时候,总是会听到销售人员说定金、定金等等,其实在买房时,通常都有“四金”,定金、订金、诚意金、意向金,那么这些究竟有何区别呢?如果交了是否可以退呢?
 
1、定金
 
定金主要是指在签订合同或者是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通常来说定金是不能够退的。定金交纳的数额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也就是说,当对方索要更多的定金时,你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当场回绝。
 
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定金是不能退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当作价款或者回收。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订金
 
又称预付款。通常来说买卖双方在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如果在这个时候买方支付订金即也就相当于取得了在此期间的优先购买权。
 
与“定金”不同,订金可退。认购协议签订前需要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总价款、交房期限。在合同还未得以履行的情况下,不论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收方讳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还。
 
3、诚意金
 
购房者如果有买房的诚意的话,需要通过缴纳诚意金来体现。缴纳诚意金后,购房者便获得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时,购房者能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
 
4、意向金
 
和诚意金几乎一致。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多有体现,购房者缴纳小额金额,属于当事人自发行为,此“金”缴纳后可直接当作房款使用。诚意金应该交付的金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但是这里大家要特别的注意,在法律上是并没有意向金这个说法的。
 
购房者在缴纳意向金时,应该注意书面协议的表述及收据公章是否完好,并对于无预售证楼盘提前收取意向金给予警惕。如果楼盘存在一直无法取得预售证或者烂尾的风险,房企资金链断裂,可能会遇到钱无法退回的尴尬境地。
 
关于买房“四金”,相信看完小编介绍的朋友都应该也都比较了解了,大家在买房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不能够开发商让您交什么钱您就交,首先您应该问清楚这笔钱是用作什么的,可不可以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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