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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义乌市城西街道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公告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充分盘活农村未利用宅基地,解决全市未安置宅基地农户建房落地难问题,促进农村有机更新按村庄规划有效实施落地,根据《义乌市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
跨村跨镇街安置公告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充分盘活农村未利用宅基地,解决全市未安置宅基地农户建房落地难问题,促进农村有机更新按村庄规划有效实施落地,根据《义乌市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城西街道第一批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安置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1.实际推出间数视报名需求总间数确定;2.地块具体规划要求按地块所在村经批准的规划建设要求执行,安置地块详细情况、选位平面图、投标选位办法在报名资格审核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提供。二、报名对象和要求1.报名对象资格条件:(1)所在村庄建房用地未全部落实,具有宅基地资格权,已完成审批手续,安置方式为垂直房且本村无建房用地落地的农户。(2)计划或已批复按农村有机更新政策实施村庄改造,本村无多余宅基地可安置的,或用地规模未核定但现状人均建设用地规模基数不足的,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可审定宅基地审批基数但未审批的农户。2.符合前款宅基地审批条件但未审批的农户,自愿申请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的,所属镇(街道)可按规定先予以审核建房用地面积,并提交宅基地跨村、跨镇(街道)安置资格审核意见;宅基地跨村、跨镇(街道)安置选位中标的,农户所属地镇(街道)按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3.中标农户在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建设前,应按规定由原村集体收回或拆除原有旧房,并注销不动产权证。4.申请跨村、跨镇(街道)安置宅基地的资格权人在完成安置后,不得在原村安置宅基地,不得再审批宅基地,不改变其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允许其将户口迁入调出方村居。5.申请跨村、跨镇(街道)安置宅基地的资格权人以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参加安置,也可拆分用于多个村安置。6.不允许宅基地跨村安置的对象为:(1)因拥有合法宅基地待安置的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参加跨村安置,半边户除外;(2)所在村村庄改造用地指标已经全部落实(无论村庄改造是否完成)的,未安置的农户不允许进行跨村安置;(3)开展空心村改造的未安置农户,不允许进行跨村安置。三、报名须知1.报名对象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递交申请及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宅基地审批表、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资格申请审核表等;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并交纳每间10万元投标保证金,凭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领取投标办法、入场通知书等资料参加投标选位。如有联签的安置户需在报名时当场签订联签保证书。2.申请跨村、跨镇(街道)安置宅基地的农户按本次推出屋基每个地块只能中标一户的原则,其报名面积不能少于地块面积(差额在9平方米以内(含9平方米)的允许凑间),中标后余数不足9平方米的部分必须交整备公司有偿收回(按农户资格权所在村的宅基地评估价回购)。有偿调剂凑间面积费用由中标人按中标地块评估价向整备公司交纳,凑间面积的选位费则按投标结果一并交纳。3.中标后需缴纳村与村间地价差和选位费:(1)村与村间地价差在报名后投标前由整备公司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2)一般住宅起投价为10万元/间,在投标价基础上,小金字加价5万元/个。4.中标后建房手续办理:缴纳中标款项后,凭《中标确认书》、中标款项缴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城西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四、报名流程及投标选位安排1.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17时止):组织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报名。2.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8日:报名对象跨村安置资格审查。3.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17时止):交纳投标保证金,领取宗地界址图、投标选位办法等资料。4.2024年11月15日上午9时:组织选位投标,提前半小时办理领牌入场手续。投标保证金交款账户:开户行:义乌农商银行城西支行户名:义乌市城西农村土地整备有限公司账号:201000229782077报名地点:义乌市城西街道办事处二楼行政服务大厅13号窗口。联系人:何先生15727958180、朱先生13606898985。注:未尽事宜,按义乌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义乌市城西农村土地整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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