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义乌这个镇街第四批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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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13718 发布时间:2019/10/9 11:11:04发表于:浙江

文章摘要: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充分盘活农村未利用宅基地,解决全市已批未安置宅基地农户建房落地难问题,根据义乌市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北苑街道第四批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的有关事项公

最新公告!义乌这个镇街第四批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

 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充分盘活农村未利用宅基地,解决全市已批未安置宅基地农户建房落地难问题,根据义乌市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北苑街道第四批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村(跨镇街)安置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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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际推出地块间数视报名需求总间数确定;

2.地块具体规划要求按地块所在村经批准的规划建设要求执行,地块详细情况、宗地界址图、投标选位办法在报名资格审核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提供。


二、报名对象和要求

1.报名对象资格条件:(1)具有宅基地资格权,已完成宅基地审批手续,安置方式为垂直房且本村无建房用地落地的农户;(2)对城镇规划红线范围外,建设用地规模已经核定且农村更新改造实施细则已批复的村庄,本村已无多余宅基地可安置的,或虽建设用地规模未核定但现状人均建设用地规模少于100平方米的,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但未审批的农户,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允许参加宅基地跨村、跨镇(街道)安置选位。

2.符合前款宅基地审批条件但未审批的农户,自愿申请宅基地跨村、跨镇(街道)安置的,所属镇(街道)可按规定先予以审核建房用地面积,并提交宅基地跨村、跨镇(街道)安置资格审核意见;宅基地跨村、跨镇(街道)安置选位中标的,农户所属地镇(街道)按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 

3.中标农户在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建设前,应按规定由原村集体收回或拆除原有旧房,并注销不动产权证。

4.申请跨村、跨镇(街道)安置宅基地的资格权人在完成安置后,不得在原村安置宅基地,不得再审批宅基地,不改变其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允许其将户口迁入调出方村居。

5.申请跨村、跨镇(街道)安置宅基地的资格权人以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参加安置,也可拆分用于多个村安置。


三、报名须知

1.报名对象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递交投标申请及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宅基地审批表、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资格申请审核表等;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可交纳投标保证金,凭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等参加投标选位。如有联签的安置户需在报名时当场签订联签保证书。

2.申请跨村、跨镇(街道)安置宅基地的农户允许凑间,必须一间(36平方米)起报,以18平方米的倍数递增,余数不足9平方米的部分不予报名竞投,必须交整备公司有偿收回(按农户资格权所在村的宅基地评估价回购);余数在9平方米以上的,鼓励有偿退出由整备公司回购,也允许凑至半间(18平方米)报名竞投,有偿调剂凑间面积费用由中标人按中标地块评估价向整备公司交纳,凑间面积的选位费则按投标结果一并交纳。

3.参加竞投的农户在报名时根据报名间数需交纳5万元/间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户名帐号【开户行:义乌农商银行北苑支行;户  名:义乌市北苑农村土地整备有限公司;账  号:2010 0020 2357 305】。

4.中标后需缴纳村与村间地价差和选位费:(1)村与村间地价差在报名后投标前由整备公司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2)选位起始价为5至7万元/间,在投标价基础上,小金字加价5万元/个,大金字加价10万元/个。

5.中标建房手续办理:缴纳中标款项后,凭《成交确认书》、中标款项缴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北苑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建房手续。


四、报名流程及投标选位安排

(1)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17时止):组织报名,选择安置地块意向。

(2)2019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报名对象跨村安置资格审查。

(3)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17时止):交纳投标保证金,领取宗地界址图、投标选位办法。

(4)2019年10月20日上午9时,组织选位投标(提前1小时办理领牌入场手续)。

报名地点:义乌市北苑农村土地整备有限公司(义乌市丹溪北路699号北苑街道办事处5009室)

联系人:傅先生、楼女士

联系电话:85116682

注:未尽事宜,按义乌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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